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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高职研究所   时间:2015-07-01   点击数: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桂教科学〔201510号,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校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一)请按照《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组织办法》(附件1)要求,按照规范程序和申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08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附件2)中所涉及的课题组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和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三)所有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

(四)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为30-5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30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18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额度为15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2万元。申请人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详见学院网站高职所网页“政策法规”栏目),确定申请课题类别,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课题研究经费概算请严格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5)规定填列。

二、申报材料要求

请于78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将《课题申请书》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教育学)投标申请书》(以下简称“《投标书》”,附件3)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高职研究所电子邮箱:gsxygzs@163.com,待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后,再按评审会议要求将申报材料(其中《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纸质材料一式7份;《投标书》一式7份)报送教学楼一楼西头架空层高职研究所。申报材料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高职研究所。联系人:阙勇平、胡娟,联系电话:07716758236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2201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其他类别)

3.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教育学)投标书

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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