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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高职研究所   时间:2016-03-01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总结近年来我校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求

各教学系部要认真开展教学成果的推荐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人员按照学校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各系部教研室教师划分情况参与所属教学系部的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已经获得过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励的项目;

(二)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

(三)不符合院级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四)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五)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

(六)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评奖办法

本届评奖工作依照《2016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详见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名额

校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各教学系部从2012年以来的教学成果中择优限额推荐共38项,其中会计系7项、经管系7项、财信系7项、公共部6项、社科部5项、学生工作部2项,教务科研处负责全校统筹限额推荐4项,并提出排序意见。

四、纸质材料要求

(一)《2016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二)各教学系部按《实施办法》及《<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附件3)要求填报、整理《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4)一式2份。

(三)《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附件5)一式2份。

(四)请于3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科研处,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研处联系,联系人:阙勇平、胡娟,联系电话:0771-6758236

 

附件:12016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实施办法

22016年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

3《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4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5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一览表

6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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