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学院章程修订文稿工作组会议
高职研究所供稿,文、图/胡娟
高校章程,有着“大学宪法”之称,是高校办学理念和治理体系的综合体现。大学章程是涉及到学校存在、发展和运行的合法性的重大规范性制度,是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标志,制定高校章程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工作部署要求,我院于2015年4月1日上午在校本部2109会议室召开学院章程文稿工作组会议,重点研讨章程文稿工作推进和落实。章程文稿工作组具体组成单位党(院)办、高职研究所、学工部、组织部、宣传部、财务处、继续教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学院领导李维副院长主持。李维副院长首先阐述了大学章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本次会议重点研讨章程修订工作的开展方式,希望能将章程初稿内容分拆,各部门各工作组结合自身特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小组研讨会收集修改意见。接着,由高职研究所阙勇平所长详细解读章程初稿内容、工作进程及时间节点安排、工作要求。我院章程共有3个版本:(1)2004年版本,学院升格时按要求制订,此为第一稿;(2)2008年版本,学院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对第一稿章程进行修订,此为第二稿,但因种种原因,并没有完全行文施行;(3)2013年版本,2013年,学院在提交2013-2020年发展定位规划报告时,按教育厅要求,对章程进行了修订,虽作为《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定位规划报告(2013-2020)》附件上报到自治区教育厅,但实际上并未完成章程修订必经的全部程序。现在我们要修订的章程(征求意见稿)共分十一章,涵盖总则、举办者与学院、学院管理体制、系部、教职工、学生、校友会等内容。章程文稿工作分为广泛征求意见阶段、教代会讨论阶段、学院审核阶段、上级审核阶段和发布阶段五个阶段,力争4月10日前完成意见征求,4月20日前提交教代会讨论,6月15日前完成文稿全部工作报教育厅审批。根据两次参加教育厅章程建设培训学习体会,阙勇平所长在会上特别强调,章程文稿修订工作一定要遵循依法守纪、广而告之、资料详实、记录留存等要求,要有理有据,并从《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寻求支持。
会上,各部门领导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纷纷提出建议。学工部付光部长提出,章程建设关乎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利益,座谈会意见征求要全面、广泛。以教职工座谈会为例,在职员工和退休员工、党内人士和党外人士、行政管理人员和专技人员、专业类别、年龄层次等都是要考虑的因素,要分类别分层级召开。为确保章程文稿的专业度和严谨性,宣传部孙德江部长建议增加章程起草专家意见。针对章程文稿修订工作,根据大家的提议,李维副院长提出大、小组两种工作思路,并强调各种座谈会均要做好会议记录。大组思路是由学院统一安排座谈会,座谈会分类别、分层次召开,要涵盖教职工、学生、离退休人员、校友;小组思路是各工作组自行组织座谈会。
最后,李维副院长对学院章程建设的整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指定高职研究所阙勇平所长进一步将章程初稿内容具体章节分解到组、落实到人,从学院层面统筹安排确定章程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个数(在职教职工1-2个,退休教职工1个,学生1个,校友1个)。根据学院章程建设工作的统一安排,相关部门配合出具座谈会与会名单,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同时,根据学院覃武云书记指示,拟邀请教育厅法规处专家、区内已通过核准的大学章程制定专家莅临指导和培训,并力争在清明节前落实专家培训事宜。总之,章程文稿工作组一定遵循明确任务、分工协作的原则,抢时间,抓落实,确保我院章程文稿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章程文稿工作组会议顺利召开
李维副院长讲话
高职研究所阙勇平所长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