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章程修订文稿工作组召开第六次会议
作者:高职研究所供稿 阙勇平/文 王娟/图
根据广西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按照9月16日2015年第14期院长办公会要求,学院章程文稿工作组再次组织专人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并按规范程序于9月22日完成了章程修订文稿组集体研讨。2015年9月30日上午,学院召开专题院长办公会,主要听取章程修订文稿工作组对学院章程的修改意见。会议由陈杰院长主持,与会人员有学院领导李维副院长以及学院章程文稿工作组主要负责人韦胜强、阙勇平等。
会议首先由学院章程修订文稿组副组长、高研所阙勇平所长对广西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学院章程(核准稿)专家评议意见(以下简称“评议意见”)进行了归类疏理和汇总汇报,并指出了章程相应修改之处及其修改依据。
紧接着,与会人员就专家反馈意见和章程修改情况进行了逐一研讨。特别是对评议意见中“建议序言补充学校办学定位、理念、目标及愿景的简介等”进行了充分研讨,在研讨过程中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评议意见提得比较中肯和到位,但经过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参照教育部已核准的章程,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在序言中对学校办学定位、理念、目标及愿景进行表述,不如将其放在章程第一章总则中更具合法性和权威性。但鉴于“学校办学定位、理念、目标及愿景”表述分散在第五条、第六条内容中:(1)学校办学定位:应用型高职院校;(2)学校办学理念:学校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强化财经特色,校企合作育人;(3)学校办学目标:广西同类领先、财经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职院校;(4)学校办学愿景:建设广西同类领先、财经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职院校,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促进现代化建设。根据评议意见,与会人员同意部分采纳,进一步对章程进行修改完善,将第五条和第六条分别修改为:“第五条 学校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促进现代化建设,建设广西同类领先、财经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职院校。”和“第六条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强化财经特色,校企合作育人。”
最后,会议再次明确章程修订工作进度安排。经请示自治区教育厅政法处领导同意,学校章程(核准稿)修改稿报送时间由原定9月30日延后至10月8日国庆收假后,时间紧任务重,我院的章程修订工作必须加快进度,确保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截止报送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学院章程文稿的报送程序。
高研所阙勇平教授做学校章程修改说明
学院陈杰院长与章程文稿组成员研讨章程条款修订内容